根据学校中矿大办字〔2015〕7号文件和2015年6月15日学校安全会议精神,为做好近期学院安全、消防工作,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现将学院夏季安全大检查和有关安全、消防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院高度重视安全管理
学院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院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分管领导负责分管业务领域内安全监管,各安全节点负责人负责各自责任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学院每季度由主要负责人带队进行安全检查,安全负责人组织每月检查一次,安全管理网络见附件1,安全检查安排见附件2。
二、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防意识
学院各所、办公室、实验中心和各研究室,应经常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特别注意实验室、研究室的使用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教育,特别注意放假前安全教育,提高防范能力,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实验室专任教师,坚持每月组织安全学习。进入实验室的教师和学生,需无条件接受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三、坚持开展安全自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安全自查要随时查。学院各所、办公室、实验中心和各研究室负责人在日常工作期间离开工作场所前,应注意留意实验室安全;在放假前要认真开展一次深入细致的安全自查,确保不留死角。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确定整改措施,对尚在整改的部分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临时防范措施,并及时报告学院,积极推进妥善解决。
四、根据学校和学院工作安排,学院将在6月底前,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带队,在全院范围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检查不提前通知,检查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在学院网站公示。各所、办公室、实验室和各工作室要首先做好自查自纠,密切配合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五、近期各所、各办公室、各实验室(含机房)、各研究室安全注意事项:
(1)各所、各办公室等人员离开时要关闭水源、电源,锁好门窗。空调、饮水机、计算机等不得开机过夜。个人电动车蓄电池等不得带入学院公共场所充电和存放。
(2)保持实验室、办公室、研究室和相邻场所卫生,禁止堵塞消防通道,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学院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实验垃圾要按规定堆放到指定地点。
(3)实验室内使用易燃、易爆气源的设备、高温设备、行车和含高电压仪器,每台仪器的安全操作规程要摆放在突出位置,配备安全设施和劳保实施,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应急预案。
(4)对易燃、易爆、强酸强碱等危险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采购后要到实验中心办理入库、领用手续,严防危险品流出实验室,严禁不经过学院实验中心管理使用易燃、易爆、强酸强碱等危险品;实验室使用危险品应优先使用小瓶、小包装、小剂量危险品,实验完毕后有条件的要及时退回厂家;要加强实验废弃物处置的管理。
(5)实验课第一项工作应为安全培训;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将不遵守安全规定人员驱离实验室;非课程实验进入实验室的,要填写安全责任书和单独接受安全培训。工作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由实验教师负责,下班后和放假期间使用实验室的要提前到学院实验中心申请并经实验室主任审批同意,下班后和假期使用实验室,指导教师负责安全管理。
(6) 在实验进行过程中,必须要有人值守,尤其是在使用烘箱、气瓶等设备时,实验人员不得擅自离开。
(7)各个实验室、办公室、研究室门钥匙必须专人专管,不得擅自外借他人使用;不得在实验室、办公室、研究室烹煮食物等。严禁在实验室、办公室、研究室留宿,不得从事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事情。
(8)学生集体活动要制定安全预案;学生外出实习要开展饮食、交通、自然灾害防范、野外作业安全教育,提前购买保险和采购适量应急药品、急救器具等。
(8)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注意检查本单位及周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院值班领导,并上报学校以及学校保卫处等上级部门。
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
2015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