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 2023级“地质类”本科生
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教务部《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大类专业分流、专业分方向工作的通知》(教务通知(2024) 第 23 号)的要求,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试行)》,经学院研究,制定《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2023级 “地质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配合2020版培养方案执行。
一、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魏世英、李文平任组长,成员包括:刘志新、罗育超、乔 伟、闫永焱、傅雪海、陈尚斌、贺 虎、封 雪、赵亚平。秘书:倪 炎。
二、专业分流指标分配
专业分配指标总数由基本指标和竞争指标构成。为鼓励专业吸引优秀生源,专业的成绩前20名学生作为专业分流的竞争指标,其余130名为基本指标。专业的基本指标数资源勘查工程为67名,地质工程为63名;竞争指标由学生自由申报,专业不设上限。
四、专业分流操作步骤
1. 由学生本人根据学院公布的专业拟接收人数与本人成绩,填写《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地质类”专业分流申请表》,每人共有2个志愿可选。竞争指标范围内学生仅须填写一个志愿,基本指标范围内的学生必须填满2个志愿。申请表填写完毕用本人“学号+姓名”命名,以班级为单位打包发送给学院指定的分流工作联系人,同时提交纸质档。
2. 各专业根据学生志愿按成绩排序由先到后确定入选名单。确定顺序为:符合竞争指标条件学生直接按志愿确定。符合基本指标条件学生先按学生第一志愿,按专业公布拟接收名额选满为止;当第一志愿未满,各专业再从第二志愿学生中按排序选择,按拟接收名额选满为止。
3.排序方法:按第一学期大学英语(2),高等数学A(1),高等数学A(2),大学化学,大学生计算思维与人工智能基础的平均学分绩点(小数点后4位),从高到低统一排序(如首次考试不及格,补考通过,绩点按1.0计)。若序号相同,则按加权平均分进行排序。
五、专业分流结果公示
各专业分流学生的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日。对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学生,本人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意见请实名反馈至教务科联系人邮箱。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申诉学生。分方向的专业由专业所属系负责专业分方向结果公示。
六、专业分流创建班级
学院将按照最终公示结果创建班级,并将新确定的各班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七、其他
1.所有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参加专业分流、专业分方向的机会。后续专业变更,需按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办理。
2.留学、退伍、自主招生学生选专业不受成绩排名影响,已经分流过的降级学生不再参与专业分流。
3.本办法由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 “地质类”专业分流申请表
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 “地质类”专业分流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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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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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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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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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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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期加权平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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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第一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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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第二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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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仔细阅读资源学院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和分流通知,并承诺对以上所填写的内容负责。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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