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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我院2017-2018学年度本科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的通知

各年级:

为做好我院2017-2018学年度本科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工作,根据学校本年度总体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和时间安排

本学年度本科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依据《中国矿业大学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条例(修订)》(2017年4月印发)和《中国矿业大学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条例(修订)》(2018年9月印发),测评工作安排在9月10日至9月20日进行。

1.9月10日,公示学院文件。院网公示2018版《中国矿业大学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条例(修订)》,并报学工处备案。

2.9月11日至12日,开展“基本素质测评”。各年级组织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基本素质测评”。

3.9月13日至14日,开展“发展素质测评”。各年级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学生本人提交的《素质发展综合测评登记表》,各年级完成初步审核,并汇总完成《发展素质测评汇总表》。

4.9月14日,第一次公示。各年级汇总发布第一版《素质发展综合测评汇总表》(即包括基本素质测评、发展素质测评结果)。

5.9月17日,第二次公示。接受学生异议,修改汇总结果后,发布第二版《素质发展综合测评汇总表》。

6.9月18日,第三次公示。接受学生异议,修改汇总结果后定稿,发布第三版《素质发展综合测评汇总表》。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认识。素质发展综合测评工作关系学生评奖、评优等切身利益,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素质测评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本次测评工作的各项要求。

2.精心组织,健全工作机制。各班级要结合本班级实际情况,确保本班级学生对条例的认知准确,适用得当,进一步加强对有争议材料的审核鉴定,及时回应学生关切、关注的问题,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强化素质测评对学生的正向引导指挥棒作用。同时保护好学生信息,防止工作过程中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和隐私。

3.认真落实,做好信息上报。本科生的素质发展综合测评结果最终要落实到《中国矿业大学2017-2018学年度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汇总表》和《中国矿业大学2017-2018学年度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登记表》两张表格上。9月14日前,各年级将本年级《中国矿业大学2017-2018学年度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完毕。在素质测评工作结束后,各年级需将《中国矿业大学2017-2018学年度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登记表》及时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

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9月10日

上一条:资源学院2018版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条例

下一条:关于举办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2018-2019学年 课堂教学竞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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