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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教育
通知公告

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 2021级“地质类”本科生 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教务部《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大类专业分流、专业分方向工作的通知》(教务通知(2022 21 号)的要求,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试行)》,经学院研究,制定《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2021 “地质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配合2020版培养方案执行。

一、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魏世英、李文平任组长,成员包括:刘志新、罗育超、申 建、闫永焱、傅雪海、陈尚斌、乔 伟、姜志海、杨 慧、徐智敏、赵 斌。秘书:封 雪。

二、专业分流指标分配

各专业分配指标总数由基本指标和竞争指标构成。为鼓励各专业吸引优秀生源,学院成绩前15%学生作为各专业分流的竞争指标,其余85%为基本指标。各专业的基本指标数为分流到各专业学生人数上限;竞争指标由学生自由申报,各专业不设上限。

四、专业分流操作步骤

1. 由学生本人根据学院公布的各专业拟接收人数与本人成绩,填写《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地质类”专业分流申请表》,每人共有3个志愿可选。竞争指标范围内学生仅须填写一个志愿,基本指标范围内的学生必须填满3个志愿,调剂志愿暂不填写。申请表填写完毕用本人“学号+姓名”命名,以班级为单位打包发送给学院指定的分流工作联系人,同时提交纸质档。

2. 各专业根据学生志愿按成绩排序由先到后确定入选名单。确定顺序为:符合竞争指标条件学生直接按志愿确定。符合基本指标条件学生先按学生第一志愿,按专业公布拟接收名额选满为止;当第一志愿未满,各专业再从第二志愿学生中按排序选择,按拟接收名额选满为止;当第二志愿未满,各专业再从第三志愿学生中按排序选择,按拟接收名额选满为止。

3.排序方法:按第一学期必修课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小数点后4位),从高到低统一排序(如首次考试不及格,补考通过,绩点按1.0计)。若序号相同,则按加权平均分进行排序。

4.三个志愿均未选上专业的学生,按第一学期必修课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小数点后4位),从高到低重新排序进行调剂。调剂工作集中进行,由学生本人在公布拟接收名额未满的专业中选择,并在《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 “地质类”专业分流申请表》中,调剂栏填上所选的专业,在规定调剂时间内提交。

五、专业分流结果公示

各专业分流学生的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日。对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学生,本人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意见请实名反馈至教务科联系人邮箱。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申诉学生。分方向的专业由专业所属系负责专业分方向结果公示。

六、专业分流创建班级

学院将按照最终公示结果创建班级,并将新确定的各班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七、其他

1.所有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参加专业分流、专业分方向的机会。后续专业变更,需按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办理。

2.专业分流名额分配和时间安排见《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关于2021级“地质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名额与时间安排的通知》。

3.留学、退伍、自主招生学生选专业不受成绩排名影响,已经分流过的降级学生不再参与专业分流。

4.本办法由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 “地质类”专业分流申请表



                    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

                                                    2022316

附件:

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 “地质类”专业分流申请表




手机号码


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


第一学期加权平均分


专业第一志愿


专业第二志愿


专业第三志愿



本人已仔细阅读资源学院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和分流通知,并承诺对以上所填写的内容负责。











                                             签名:

                                            年    









上一条:关于转入我院学生拟录取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关于2021级“地质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名额与时间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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