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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
通知公告

地球科学学科领域ESI博士生专项指标遴选和考核办法

根据中矿大〔2016〕6号《我校创建ESI一流学科资源优化配置办法》文件的精神,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学科建设处《关于申报2016年度ESI一流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专项指标的通知》,经资源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并征求了有关教授委员会委员的意见,制定地球科学学科领域ESI博士研究生专项指标遴选和考核办法如下:

一、遴选办法

1、指导教师要求

(1)2016年具有博士招生资格的、且2011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地球科学领域ESI期刊上发表过1篇(含)以上论文,或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4篇(含)以上EI或2篇(含)以上SCI论文,或者在读博士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发表过3篇(含)以上SCI论文的在职在岗导师。

(2)新引进的校外高端人才。

2、博士研究生要求

(1)获得2016年博士生入学资格、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英语获得国家四级优秀以上成绩,或者通过英语六级,或者具有相应的雅思、托福合格成绩,或者以第一作者在英文源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

(3)承诺在学期间每人在地球科学学科领域ESI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论文。

3、学科、专业要求

地球科学学科领域ESI博士研究生专项指标接收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学、矿业工程、安全工程、地理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和岩土工程二级学科等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其它相关专业也可申报。

3、申报

由导师申报,并提供导师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博士研究生英文水平证明(书)或第一作者发表的英文论文的首页复印件。

4、遴选

(1)申报者按要求将申请和相关材料在2016年3月22日上午12:00前报送到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南湖校区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A408室),过时不再受理。

(2)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后,上报学校学科建设处,参加学校组织的评审。

二、考核办法

(1)博士生入学三学年进行中期考核,要求至少在地球科学学科领域ESI期刊上发表2篇及以上论文。

(2)考核通过者,继续按一流学科博士研究生专项要求培养。

(3)考核未通过者,或在规定的在学期间内未完成相关任务者,将按一定比例追回相关专门待遇、终止专项指标博士研究生资格,按入学当年普通博士研究生的要求进行培养;同时,暂停该研究生指导教师1年的申请一流学科专项指标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资格。

三、相关待遇

获得ESI一流学科招生专项指标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待遇,执行学校相关政策。

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

2016.3.18

上一条: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下一条: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 本科招生:0516-83590960、0516-83590999
    • 研究生招生:0516-83591012
    • 就业工作:0516-83590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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