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16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中国矿业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研究生院通字[2016]4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组织
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为充分体现博士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教授委员会主任和导师代表为成员的复试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包括指导教师在内,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的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
二、复试资格
1.报考资格符合我校博士招生简章规定且审查合格的考生。
2.经学院初审,学校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的“申请-审核”制、硕博(本硕博)连读考生。
三、复试安排
1、在研究生院履行完报到手续的考生,3月14日上午9:00-11:30到学院报到,地点为南湖校区资源楼A408。
2、普通招考考生业务课二考试安排在3月14日下午2:30-4:30。地点为南湖校区资源楼B401室。
3、3月14日下午2:00起“申请-审核”制、硕博(本硕博)连读考生进行综合面试。地点为南湖校区资源楼C307。
4、3月15日上午8:30起普通招考考生进行综合面试。地点为南湖校区资源楼C307。
四、复试内容
1、“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考生复试内容: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并进行外语能力测试。
2、普通招考考生复试内容:业务课二与综合面试。
业务课二考试采用笔试方式(闭卷),考生按照博士网上报名时选定的考试科目参加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综合面试与“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考生复试内容相同。
五、复试成绩
1.普通招考考生:复试成绩由业务课二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按百分制)加权计算,其权重为50%。
2. “申请-审核”制、硕博(本硕博)连读考生:复试成绩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按百分制)加权计算,其权重依次为30%、30%、40%。
六、录取工作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根据考生总成绩、学科特点、学院招生计划及类别比例、导师招生指标,由复试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判决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录取定向就业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学院招生规模的15%(不含技术创新型博士),学院适时在网上公示拟录取结果。
七、其他事项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可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具体评定办法依据《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考生若对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7日内提出申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16-83885990,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联系电话0516-83591012。
资源与地球科学院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