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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
通知公告

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2014-2015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先进集体、优秀创新创业团队评定细则

为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健康、稳定地发展,保护好广大研究生的切身利益,充分体现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性,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学年总结

1.学年总结是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阶段性历史记录。研究生应实事求是地回顾在2014—2015学年度内课程学习、科研素质、创新能力、社会工作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同时要正视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新学年的努力方向。

2.学年总结要通过研究生之间的相互交流,主动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增进团结、共同进步的目的。

3.各位研究生要认真进行学年总结,并如实地填写《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年总结登记表》(该表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

(一)评定组织

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为主任,党委副书记为副主任,研究生导师、学生代表任委员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的制定、评审。研究生教学秘书兼任该委员会秘书,其常设地点为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参评范围

2013级、2014级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委培、自筹经费、定向研究生除外)。

(三)奖学金评定等级、比例和标准

1.2013级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

等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学术型

20%

50%

30%

专业型

10%

40%

50%

标准

学费额度

+0.45万元

学费额度

+0.25万元

学费额度

博士研究生

等级

一等

二等

比例

30%

70%

标准

学费额度+1.2万元

学费额度+0.8万元

2.2014级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

等级

一等

二等

比例

30%

50%

标准

0.8万元

0.5万元

博士研究生

等级

一等

二等

比例

30%

70%

标准

1.8万元

1.2万元

注: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优秀创新硕士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可以兼得,但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2.2013级评审主要参考科研成果,2014级评审主要参考第一学年所修课程成绩。

(四)评定办法

1. 2013级研究生

评定依据为学生在校第一学年度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环节的整体表现,包括四大模块内容:课程成绩,科研素质,创新能力,社会工作等。总分值为满分100分,评定委员会根据评分标准所得分值×权重,累加后按排名决定其获得的奖学金等级。各考核模块量化及权重见附表。

2. 2014级研究生

评定依据为学生在校第二学年度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环节的整体表现,包括三大模块内容:科研素质,创新能力,社会工作。总分值为满分100分,评定委员会根据评分标准所得分值×权重,累加后按排名决定其获得的奖学金等级。各考核模块量化及权重见附表。

3.直博生、本硕博、硕博连读生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五)评定时间

1.9月9—17日:研究生填报《申请表》阶段。符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条件的研究生填报《资源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自评表》,9月15日前将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带原件供审核,2014级研究生附审核过的成绩单)提交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资源楼A408)。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者,硕士研究生视为接受三等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视为接受二等学业奖学金。

2.9月18—25日:学院组织评审阶段。学院根据奖学金比例和研究生个人申请,依据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组织评定。

3.9月27日—10月23日:学校确定最终名单阶段。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办公

室完成各学院初评结果汇总,并报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同时,报学校财务资产部。

三、研究生先进集体评选

1.参评范围

2013级、2014级研究生班级、研究生参与的科研课题组等,评选条件可参照《中国矿业大学先进班集体建设实施意见(试行)》执行。

2.评定比例和标准

校级先进集体15个,院级先进集体20个。校、院级先进集体的奖励标准分别为800元、500元。

3.材料报送时间

9月17前,有申报意向的研究生集体负责人填写《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登记表》,将《先进集体登记表》和“申报支撑材料”提交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4.材料报送要求

A.集体制度健全,具有一定的人数规模(不少于15人),班风建设、学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成效显著。

B.突出研究生教育的特点,整合优秀人力资源,打造学术团队协作攻关,推动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C.积极开展有教育意义、受同学欢迎的各项集体活动,集体成员团结友爱、关心集体、奋发向上、目标明确。

D.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同学参与率较高。

四、优秀研究生创新创业团队

1.参评对象为以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学科竞赛、自主创业为主组成的研究生学术团体;

2.团队成员思想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良,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人数不少于3人;

4.以下条件符合其一:

(1)团队的学术科技成果显著,参加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活动取得突出成绩或在科研创新上有突出表现,并运用于实际;

(2)团队的成果向生产力转化、通过先进的管理方式与社会各界合作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各基层培养单位可推荐1支符合条件的团队参选,最终全校评选出8个获奖团队,获得“优秀研究生创新创业团体”称号的团队,颁发荣誉证书,奖金为2000元/团队,如无符合条件的候选团队,奖项可空出,最终结果以学校发文公布为准;

6.申报使用成果为2014年9月——2015年9月期间获得,研究生校级先进集体与该奖项不可兼得;

7.请各培养单位于9月17日前将《中国矿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创新创业团队登记表》及其支撑材料的电子档及纸质档报送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和说明

1.研究生学年总结、学业奖学金评定和研究生先进集体评选工作是研究生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各位研究生应结合本人实际,认真做好总结及申报工作。

2.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将对符合评定范围的各类研究生进行奖学金等级评定,在接到需本人提供证明材料及截止日期的通知后,研究生本人未提供必要证明材料,视为其未做某环节工作不予记分。

3.各等级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束后将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时间。若对本人获得的奖学金等级存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述。对在各学年度模块指标,尤其是在创新能力环节中能虚作假,抄袭他人成果等不端行为者,将取消其各等级的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本细则经讨论通过后即开始执行。其最终解释权归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附件:

表一.资源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量化考核表

表二.资源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量化考核表

表三.资源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学业奖学金评定量化考核表

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

2015年9月8日

表一资源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量化考核表

评价内容

权重及依据

得分标准

第一学年度

第二学年度

个人培养计划

5%

按学校培养管理规定及时上交备案,得100分,否则不记分。

课程学习

20%

本环节只考核公共必修、专业必修课程,其算法为:Z=∑(F×C)÷∑F,其中Z代表总的加权平均成绩,F代表单科课程的规定学分,C代表所修课程成绩。单科成绩不及格不计入F×C统计,但进行∑F计算,课程在修不计入统计。

科研素质

学术活动

10%

10%

依学校培养管理规定要求,并通过网络登记与审核,按参加学术活动次数×16与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10之和进行百分制评价,封顶分值100分。

专题研讨

10%

10%

依学校培养管理规定要求,并通过网络登记与审核,按完成专题报告次数×50进行百分制评价,封顶分值100分。

论文选题

10%

第三学期完成开题且选题报告为优秀者记100分,良好记95分,合格记90分,不合格记0分;第四学期完成开题且选题报告为优秀者记95分,良好记90分,合格记85分,不合格记0分;第二学年度未进行开题者不记分。

创新能力

科技论文

30%

40%

本学年度学院规定的截止日期内,以中国矿业大学名义、本人为第一作者、属于本学科领域且已刊出的论文,并在学院进行论文登记者,其计入的分值如下:

①被SCI或EI收录记100分;②在SCI源期刊或EI源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记80分,二篇记85分;③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记80分,二篇记85分;④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一篇记30分,二篇记35分;⑤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减半记分;⑥一般刊物发表论文不记分。

科研实践

6%

本人写出科研实践活动个人总结由导师按优秀、良好、及格换算百分制100、90、80三种评价,不及格不记分。

独立研究

10%

10%

由研究生院进行审核认定的学分×20计算分值

科研成果及获奖

10%

10%

由研究生院进行审核认定的学分×12.5计算分值(实用新型专利不加分,发明专利只算到排名第二位。)

社会工作

5%

4%

校院两级研会主席以100分进行计算,校院两级研会副主席、研会部长、班长、支部书记以80分进行计算,院校两级研会副部长、干事、支部委员以40分进行计算。担任两个及以上学生干部的研究生,如考核均为优秀记最高分×1.2;其他考核优秀记相应分数,合格记分数×0.8,不合格不计分。

表二资源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量化考核表

评价内容

权重及依据

得分标准

第一学年度

第二学年度

课程学习

50%

本环节只考核公共必修、专业必修,其算法为:Z=∑(F×C)÷∑F,其中Z代表总的加权平均成绩,F代表单科课程的规定学分,C代表所修课程成绩。单科成绩不及格不计入F×C统计,但进行∑F计算,课程在修不计入统计。

科研素质

学术活动

10%

10%

依学校培养管理规定要求,并通过网络登记与审核,按参加学术活动次数×5进行百分制评价,封顶分值100分。

专题研讨

10%

10%

依学校培养管理规定要求,并通过网络登记与审核,按完成专题报告次数×50进行百分制评价,封顶分值100分。

论文选题

10%

第三学期完成开题且选题报告为优秀者记100分,良好记95分,合格记90分,不合格记0分;第四学期完成开题且选题报告为优秀者记95分,良好记90分,合格记85分,不合格记0分;第二学年度未进行开题者不记分。

创新能力

科技论文

10%

40%

本学年度学院规定的截止日期内,以中国矿业大学名义、本人为第一作者、属于本学科领域且已刊出的论文,并在学院进行论文登记者,其计入的分值如下:

①被SCI或EI收录记100分;②在SCI源期刊或EI源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记80分,二篇记85分;③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记80分,二篇记85分;④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一篇记60分,二篇记65分;⑤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减半记分;⑥一般刊物发表论文不记分;非导师第一作者学生排名第二者不计分。

科研实践

5%

本人写出科研实践活动个人总结由导师按优秀、良好、及格换算百分制100、90、80三种评价,不及格不记分。

独立研究

5%

10%

由研究生院进行审核认定的学分×20计算分值

科研成果及获奖

10%

10%

由研究生院进行审核认定的学分×12.5计算分值(实用新型专利不加分,发明专利只算到排名第二位。)

社会工作

5%

5%

校院两级研会主席以100分进行计算,校院两级研会副主席、研会部长、班长、支部书记以80分进行计算,院校两级研会副部长、干事、支部委员以40分进行计算。担任两个及以上学生干部的研究生,如考核均为优秀记最高分×1.2;其他考核优秀记相应分数,合格记分数×0.8,不合格不计分。

表三资源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学业奖学金评定量化考核表

评价内容

权重及依据

得分标准

第一学年度

第二学年度

培养计划及学制

5%

按学校培养管理规定及时上交备案,按百分制评价

专业实践计划表

5%

按学校培养管理规定及时上交备案,按百分制评价

课程学习

65%

本环节只考核公共必修、专业必修、选修课程,其算法为:Z=∑(F×C)÷∑F,其中Z代表总的加权平均成绩,F代表单科课程的规定学分,C代表所修课程成绩。单科成绩不及格不计入F×C统计,但进行∑F计算,课程在修不计入统计。

论文选题

10%

第三学期完成开题且选题报告为优秀者记100分,良好记95分,合格记90分,不合格记0分;第四学期完成开题且选题报告为优秀者记95分,良好记90分,合格记85分,不合格记0分;第二学年度未进行开题者不记分。

专业实践

40%

专业实践累计工作量≥320学时,记30分。

撰写5000字以上专业实践报告,记30分。

填写《专业实践考核登记表》并及时上交,记5分。

如期举办专业实践专题报告会获得评定成绩为优秀者记35分,成绩为良好者记30分,成绩为及格者记25分,成绩为不及格者不记。

科技论文

20%

45%

本学年度学院规定的截止日期内,以中国矿业大学名义、本人为第一作者、属于本学科领域且已刊出的论文,并在学院进行论文登记者,其计入的分值如下:

①被SCI或EI收录记100分;②在SCI源期刊或EI源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记80分,二篇记85分;③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记80分,二篇记85分;④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一篇记60分,二篇记65分;⑤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减半记分;⑥一般刊物发表论文不记分;非导师第一作者学生排名第二者不计分。

社会工作

5%

5%

校院两级研会主席以100分进行计算,校院两级研会副主席、研会部长、班长、支部书记以80分进行计算,院校两级研会副部长、干事、支部委员以40分进行计算。担任两个及以上学生干部的研究生,如考核均为优秀记最高分×1.2;其他考核优秀记相应分数,合格记分数×0.8,不合格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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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科招生:0516-83590960、0516-83590999
    • 研究生招生:0516-83591012
    • 就业工作:0516-83590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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