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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
通知公告

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2015年博士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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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中矿大[2014]12号)、《关于做好我校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通字[2014]19号)文件精神,为提高博士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和公平性,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办法

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实行考生申请、导师推荐、专家组学术水平考核,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学校审定、录取的方式,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

二、招生学科

我院在“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和“地质学”两个一级学科招收“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

三、基本条件

非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者必须符合学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而且为全日制应届或往届学术型硕士毕业生。 外语水平原则上要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或IELTS ≥5.0或TOEFL≥60或WSK(PETS5)≥60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

四、选拔程序

1.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者须在我校博士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博士报名系统按相关要求完成信息填报和缴费手续,并按研究生院“申请”制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书的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网报系统打印的《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3)至少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的书面推荐意见;

(4)已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

(5)自我评价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

(6)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

2.博士生导师(组)通过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同意后给出审核意见向学院推荐。学院教授委员会复审后确定是否能进入综合考核人选,通过者报研究生院批准公布。

3.学院组织包括指导教师在内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以上专家小组对申请者进行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学术水平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形式见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

4.导师与专家组根据对考生的考核结果提出拟录取意见,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网上公示拟录取情况。

五、其他事项

“申请”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须全日制在校攻读博士学位,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学校。

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不符合“申请”制条件的,可以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普通招考”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

201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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